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申请人登陆手机公积金APP,在主页面找到账户信息、缴存明细、贷款明细,点击进行查询。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行办理。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的办事群众,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行政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住房公积金部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在线提交申请。通过线下窗口受理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通过全省“一窗式”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受理地”窗口办理。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封存手续后提出申请。
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一类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原件,男职工未满60岁、女职工未满55岁办理退休提取的职工,还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
申请人登陆手机公积金APP,在主页面找到业务办理,点击我要提取选项里面的退休提取进行办理。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的办事群众,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行政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住房公积金部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在线提交申请。通过线下窗口受理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通过全省“一窗式”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受理地”窗口办理。
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提出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由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通过业务办结。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手续。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核定、汇缴总表(1)、景德镇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定、增减、汇(补)缴明细表(2)。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审核。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并开通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审核。
2015年7月1日以后购买景德镇本地商品房和本地二手房且该房产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的。
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一类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原件,其中本地商品房还需提供网签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地二手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存量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登陆手机公积金APP,在主页面找到业务办理,点击我要提取选项里面的购买住房提取进行办理。
同时,为便于不会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的办事群众,该事项可通过异地代收代办方式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行政服务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或住房公积金部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即可。
在线提交申请。通过线下窗口受理收件的,“收件地”窗口扫描上传原件或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后,通过全省“一窗式”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受理地”窗口办理。
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提出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由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通过业务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手机公积金”APP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现实贷款结清。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并开通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审核。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并开通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审核。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并开通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审核。
已在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并开通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申请人登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主页面找到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工作人员审核。
申请人登陆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主页面找到服务选项,点击业务办理中的转移接续进行办理。
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提出申请,由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通过业务办结。
申请人登陆“手机公积金”APP,在主页面找到个人中心,点击进行相关变更。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